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奖及指导教师奖

日期:2013-02-18

作者:英文团学学习部

审核人:

浏览次数:

英文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创新奖管理规定》规定,现将申报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奖及指导教师奖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团队)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学生创新奖条件: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创新奖管理规定》的要求;申报创新奖中的学术科技竞赛奖、艺术成就奖、体育成就奖已在竞赛(活动)开展前按程序备案(校领导批示同意参赛或参赛前已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参加市级以上活动(竞赛)申报表》交到校团委审批同意);同一项目未获学校学生创新奖。

2指导教师(含领队)奖条件: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创新奖管理规定》的要求;经项目组织单位组织指导学生获得创新奖所列的奖项;未申请相应奖励。

二、程序:

(一)以各项目组织单位为单位填报以下表格(全省挑战杯、21cn英语演讲比赛和外研社英语辩论赛由校团委为单位填写,研究生所有项目由研究生部填写,体育比赛由校体育部填写,其他单位组织的由相应组织单位填写):

1.填写《创新奖审批表》和《学生创新奖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请见附件一、附件二)

2.申报创新奖中的学术科技竞赛奖、艺术成就奖、体育成就奖还须提供批准参赛证明;

3相应证明材料(竞赛和社会工作奖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发表学术文章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一份

(二)截止日期:

1.纸质版材料请在615(周三)晚上19:00-20:30交至读书社(一教206);

2.表格电子版发至294305310@qq.com  要求:邮件标题及表格名称请按“姓名+创新奖申报表”和“姓名+学生创新奖情况汇总表”格式发送;截止日期615日晚22:00

(三)学生创新奖由团委整理后送学校评审委员会审定;指导教师奖由团委整理后送教务处审定,由学校进行表彰。学生直接发放奖金,教师奖金由财务处转入各人的银行帐户。

三、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认真阅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创新奖管理规定》,准确填写人员有关资料、奖项及金额,并由项目组织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指导教师奖中如果是多人指导或涉及领队的请在总金额下根据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和领队情况在征求各老师的同意后确定各人的奖励金额填报。

3.根据规定评审工作每学期开展一次,请各位同学按通知要求按时申报。

如有疑问,请致电:

学习部部长: 钱锐 13416198524 (618524)

       团学学习部

                                                     2011614日

   

附件:创新奖汇总表.doc
      创新奖审批表.doc

                                                                       




 


  • 广外官微

  • 学院官微

版权所有 © 2024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